为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国家教委令第20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教技厅[2013]1号)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15〕387号)有关规定,坚决防范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伤亡事故的发生,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有关要求重申如下:
一、是指用于教学和科研工作的爆炸品、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腐蚀品、易制毒药品等。
二、高度重视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各实验室、研究室责任人应及时了解和掌握本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使用、处置、管理等具体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加大监管力度,切实落实各项管理要求,对涉及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的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进行重点排查,堵塞漏洞,排除隐患,确保安全,并要有针对性地对不同危险化学品建立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
三、进一步严格管理实验室危险化学品。落实我院《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细则》外,进一步完善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采购、保管、使用、处置等各个环节的规章制度。对危险化学品库房要购置规范、分类存放,严禁少用多购,严禁不同性质、不同等级的危险化学品混放;准备室不允许大量存放危险化学品,学生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有任课教师在场,佩戴防护措施,使各类危险化学品在整个使用过程中处于受控状态。库房、实验室、研究室确保领用、使用、回收的全过程有记录,做到库房台账与使用登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四、进一步明确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责任。明确使用者为第一安全责任人,危险化学品管理必须做到无被盗、无事故、无丢失、无违章、保安全。对于危险化学品中的毒害品,参照剧毒化学品的管理要求,严格落实“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把锁、双本帐”的管理制度。将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纳入工作业绩考核,确保实验室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位。
五、进一步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在下学期组织开展对师生的安全教育与培训,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