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院绩效工资考核工作的顺利实施,实现优绩优酬、多劳多得分配制度,根据《银河线路检测备用教职工考勤管理规定(修订稿)》的通知精神,结合食品与化工系具体情况,特制定食品与化工系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第一条 绩效考核目的、范围及时间
一、全系全体员工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直接划入个人工资账户;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纳入绩效考核分配。
二、食品与化工系全体专任教师的绩效考核得分用于年终的教学等级评定。
第二条 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及职责
为了确保我系在职教职工绩效考核的顺利实施,真正做到科学、公平、公开、公正地对教职工工作绩效进行考核,特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
一、食品与化工系绩效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王 霞 高庚渠
副组长:张德广
成 员:闫泽华 王花丽 田 辉 孟 庆 何 敏 刘书红 刘洪彦
二、绩效考核员及绩效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绩效考核员负责收集本部门职工每月绩效数据;
2、绩效领导小组每月的最后一周周四召开绩效考核会,讨论确定当月职工的绩效考核数据。
3、绩效领导小组负责并及时处理考核中职工反映的绩效考核相关问题。
4、绩效领导小组编制月度职工绩效考核数据表,公示并上报学院人事处。
第三条 绩效考核实施内容
一、考勤签到
考勤签到包括系部管理部门、辅导员、系办公室、各教研室的值班人员签到,系部全体教职工的请销假、集体活动及各部门召开会议的到会情况等。
1、签到时间要求:
(1)系部管理人员、辅导员、系办公室人员、各专业教研室的值班人员,签到时间要求:
上午签到时间:7:30-8:00,上午签退时间:11:30-12:00;
下午签到时间(每年5月1日—9月30日):14:30-15:00,下午签退时间:17:00-17:30;(10月1日—下一年4月30日)下午签到时间:14:10-14:40,下午签退时间:16:40-17:10。
(2)我系实验实训教研室值班人员由于岗位情况特殊,特要求签到时间:
上午签到时间:为7:20-7:50,签退时间11:30-12:00;
下午签到时间(每年5月1日—9月30日):14:20-14:50,签退时间17:00-17:30;若下午7、8节有课时,下午签退时间为18:00-18:30;(10月1日—下一年4月30日):14:00-14:30,签退时间16:40-17:10;若下午7、8节有课时,下午签退时间为17:40-18:10。
(3)周二下午我系教师(不包括值班教师)必须在16:20-16:50(每年5月1日—9月30日)或16:00-16:30(10月1日—下一年4月30日)签到;各部门值班人员仍按值班要求时间签到签退。
2、值班要求:
(1)各部门值班人员不允许在上课时间内安排值班,值班期间不得脱岗,应完成接发通知、资料汇总上报、卫生区卫生等日常工作,并随时准备协助完成系部的各项日常及临时工作,并接受系部的检查与监督。
(2)各部门值班人员以上报系办公室名单为准,不允许替班。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在当值日期值班,应至少提前半个工作日填写《食品与化工系值班调整审批表》,调整双方签字经系办盖章后生效。调整双方值班要求同在5个工作日内。
(3)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内,若接到学院、系部临时性或紧急性任务,无法完成签到或签退,需及时上报系部主管领导,经批准后在完成该项工作后及时到系办公室填写《食品与化工系因公外出审批表》,并由系部主管领导签字后生效。
3、请销假制度
请销假依据《银河线路检测备用教职工考勤管理规定(修订稿)》的精神执行。各类请假必须按照学院有关规定填写《请假审批表》,如请假期间担任课程,需填写《调停课审批表》;病假以县级以上正规医院出具的病例证明为准。特殊情况下无法办理手续者,应向主管领导申请,经批准后,假期结束后第一时间补办请假手续。当月绩效考核结果以系办公室汇总的假条为准。
二、教学管理
教学管理包括教学事故、任课教师的到课情况、学生评教等。其中教学事故包括《银河线路检测备用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豫质院【2006】15)认定的教学事故以及学院和系部管理部门认定的教学事故。自本方案实施开始,教学检查人员,除系部教学检查小组人员以外,还应包括各部门值班人员,每天不定时至少检查2次。
(1)任课教师需按学院规定时间,提前候课,携带完整的教学资料,随时接收学院和系部的教学检查。
(2)实验室管理人员应在预备铃响起前开门,若因该实验室任课教师迟到引起的事故由任课老师负责;实验室课程结束后,实验室管理人员和该实验室任课教师必须完成交接工作,并由实验室管理人员签字。若有特殊情况无法完成交接,实验室管理人员或该实验室任课教师应及时将情况上报至教学检查人员处,如未及时上报,则视为一切正常,学院、系部检查出现的问题由实验室管理人员负责。
三、学生管理
学生管理包括辅导员的签到、班级到课率、卫生检查、宿舍检查、学生安全事故等。
四、承担额外工作
承担额外工作包括绩效考核管理、专业开发与建设、课程开发与建设、实验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建设、校企合作开发与推进、教科研工作、教学诊断与改进、系部规范及标准建设、社会服务、迎新工作、学生助贷、学资管理、组织联络、学籍管理、系部招生、党建工作、顶岗实习及就业安置、报账等等。
以上日常额外工作,仅限工作发生当月计入绩效考核,如当月未有相关工作进行,则不得计算。如因个人原因导致所承担的相应工作出现失误,视其具体情况由绩效考核小组判定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罚。
五、其他对系部有重大影响的事件
由考核小组在每月绩效考核情况汇总时经讨论后,酌情进行判定。
第四条 绩效考核奖惩管理办法
一、考勤
1、异常签到
异常签到在10分钟之内,一次扣10元,其他情况一次扣50元。
2、请假
请假要求按照“一事一假(即每次假条上只允许一次假)”的原则,非突发性事件必须提前一周以内(至少提前半天)以书面形式由本人或者直系亲属找领导签字,不得随意代写请假条或电话请假,不得补假,根据情况,病假要求附有医院证明、化验单或医疗单等。假期不足一天者按一天计算。
事假计发办法:
1)当月事假或病假3天以内(含3天)的由系里批准,按请假天数扣发绩效工资;
2)当月事假超过3天由学院批准并按学院相关规定扣发绩效。
3、学院和系部临时活动不能参加人员,如果电话说明情况者每次扣发绩效工资50元,如无情况说明者每次扣100元。
4、产假、流产假、婚假等国家法定假不扣发绩效工资。
5.旷工计发办法
1)旷工1天,当月绩效工资按50%计发;
2)旷工2天,当月绩效工资停发。
二、教学检查
以学院规定的上课时间为准。
1、迟到或早退
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者,每次扣50元;
迟到或早退10分钟到30分钟之间者,每次扣发当月绩效的25%,每月出现2次或2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绩效的50%;
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者,每次扣发当月绩效的50%,每月出现2次或2次以上者,当月绩效工资停发。
2、教学事故
另视具体情况,按学院有关规定认定教学事故等级,由教学检查人员及时汇总至教学秘书处,由绩效考核小组判定:
一级教学事故(扣绩效工资的一半)、二级教学事故(扣绩效工资的三分之一)、三级教学事故(扣绩效工资的四分之一)。
三、承担额外工作:
奖励项目以分值进行计算,根据每月绩效考核小组汇总的情况进行奖励。
每月加班按项目上报,工作量大小及加分奖励情况按附件:《食品与化工系职工绩效考核奖惩管理办法奖惩项目及标准》由绩效考核小组讨论确定实施。
四、职工工作完成情况
教师教学工作量不再按月进行计算,具体奖惩办法在年终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后经讨论确定后实行。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绩效考核小组在月底汇总各部门情况时进行判定,给予相应的奖励或处罚。并及时修订本办法中的不足之处,及时通报给全系教职工。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食品与化工系绩效考核实施方案(2018年9月)同时废止。
附件:
食品与化工系职工绩效考核加分项目及标准
1、创新、创造与成果项
1)科学研究、教学研究项目及课题
国家级:主持或第1名加8分、第2名至第6名各加3分,其他不加分;
省部级:主持或第1名加6分、第2名至第5名各加2分,其他不加分;
地厅级:主持或第1名加4分、第2名至第3名各加1分,其他不加分;
院 级:主持或第1名加3分。
其他不加分。
2)发明、专利
发明专利:第1名加8分、第2名至第5名加2分;
实用新型专利:第1名加4分、第2名至第5名加1分;
外观设计:2分。第1名加2分。
3)科学研究、教学研究论文
国家核心论文及以上6分:第1名加6分、第2名加2分;
一般国家CN级3分:第1名加3分、第2名加1分;
学院学报论文第1名加1分;
其他不加分。
2、教学工程项目
1)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项目
2)实训基地建设项目
3)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
4)特色专业建设项目
5)教学团队建设
国家级20分:项目负责人加15分、第2名至第5名加8分,其他项目组成员各加5分;
省部级15分:项目负责人加12分、第2名至第5名加5分,其他项目组成员各加3分;
地厅级10分:项目负责人加8分、第2名至第5名加3分,其他项目组成员各加2分;
院级6分:项目负责人加5分、第2名至第5名加2分,其他项目组成员各加1分。
3、专业建设研究项目
1)专业群建设与规划(10分)
负责人加8分、第2名至第5名加3分,其他项目组成员各加2分。
2)新增专业(含专业开设方向)建设项目(10分)
负责人加8分、第2名至第5名加3分,其他项目组成员各加2分。
3)课程体系建设(3分)
负责人加3分、其他项目组成员各加1分。
4)国家规划教材建设(5分)
按个人撰写字数加分,每20000字加1分;主编另加2分。
5)实验实训室体系、实验室信息化建设(5分)
负责人加4分、第2名至第3名加2分,其他项目组成员各加1分。
6)人才培养模式、育人模式负责人加(1~2分)。
7)其它专业建设项目(根据情况适当加分)。
4、奖励、荣誉项
1)国家级奖励、荣誉(9~10分)
2)省部级奖励、荣誉(7~8分)
3)地厅及行业奖励、荣誉(5~6分)
4)院级奖励、荣誉(3~4分)
5)系部级奖励、荣誉(1~2分)
6)参加学生技能竞赛(1~2分)
5、稿件征用
1)报纸(如河南日报、大河报、平顶山日报、平顶山晚报等)、政府及教育厅相关官方网站发表采用(国家级10分,省部级5分,地厅级3分)。
2)质院时报采用、简报等相关稿件(1~2分)
3)系部网站采用(1份或1条1分)
6、其他
1)就业专干每学年总加分12分,每季度最后一个月加3分;
2)学生资助员每学年总加分6分,每半年最后一个月加3分;
3)学籍管理员每学年总加分6分,每半年最后一个月加3分;
4)助贷员每学年总加分6分,每半年最后一个月加3分;
5)报帐员每年度总加分6分,每半年最后一个月加3分;
6)绩效考核员每学年总加分6分,每月加0.5分;
7)党建工作,每个支部每月2-4分,支部书记根据情况进行分配;
8)加班:工作职责内的工作任务一律不加分,另外特殊情形需加班的,按加班时间、工作内容等情况综合考虑适当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