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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艺术学院教学督导检查制度

日期:2020-10-18 10:36 作者: 点击:[]

人文艺术学院教学督导检查制度

为加强教学质量监控,强化教学纪律,及时掌握和了解教学情况,发现并解决教学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克服教学工作的盲目性和随意性,确保日常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行,进一步提高我院教学管理水平,结合教务处相关文件,特制定我院日常教学工作巡视制度。

一、成立日常教学巡视工作领导小组

  长:汪红旗

副组长:易晓敏

  员:齐向党      董丹丹       刘营营 

            桑晓丹  韩延歌  马二红

二、教学巡查内容

1.对任课教师的签到进行巡视检查。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上课签到应由任课教师本人进行,杜绝他人代签和事后补签行为。

2.对教师请假、调停课等进行巡视检查。任课教师要严格履行请假及调停课制度,认真填写相关表格。值班人员要对相关表格认真审核。

3.对教师教学资料进行巡视检查。值班人员要不定时对任课教师的教学资料进行抽查。

4.对教师上课进行巡视检查。要检查教师是否提前候课、是否早退,并对整个教学过程进行监控,要深入学生,了解教师的教学情况。

5.对教研室工作进行巡视检查。检查教研室教研会议情况,了解教研室主要工作,督促教研室的教学研究工作。

6.对期末考试工作进行巡视检查。主要对出题、评卷、装订、登分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教学巡视要求

1.每组值班人员每周巡视不得少于1次,巡视时间可自行安排。

2.对每次巡视要有记录。

3.办公室对巡视情况进行集中汇总,形成通报反馈材料,每周一对上周巡视结果在部门显著位置进行通报。

4.办公室负责巡视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四、教学问题处理

1.对巡视中存在的问题要严格按照学校教学工作文件规定进行处理。

2.巡视结果要作为年终考核、评优评先、职称晋升和岗位评聘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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