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银河线路检测备用《2020年度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豫质院〔2020〕95号)的要求,确保学院今冬明春校园消防安全形势稳定,人文艺术学院研究决定即日起至2021年3月底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师生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师生至上、生命至上”贯彻到消防工作全过程,推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属地管理责任、部门“三个必须”监管责任和校园社会化投资和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力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维护全校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重点
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防控靶心,全面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
(一)开展遗留隐患攻坚清零行动
全面梳理“119”宣传月消防隐患大排查整改情况,确保及时整改,强整改期间火灾防范措施,坚决确保消防安全。
(二)开展重点场所集中排查行动
1.公共场所集中排查。集中排查校企合作单位,从严整治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消防设施损坏、违规留宿人员、违规使用大功率取暖设施等问题,全面提高单位自防自救能力。
2.其他重点场所集中排查。对学生宿舍、办公室、教室、实验实训室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全面消防安全检查,严格落实严管严控措施。
(三)开展突出风险综合治理
1.推进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严禁违规停放电动汽车和电动自行车。督促教职工把电动车集中停放在规定场所,并在规定地点充电。
2.深化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定期排查本部门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等隐患。
3.集中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板材建筑。对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板材,使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依法责令拆除和更换合格材料。严禁在保温材料中直接敷设电气线路。
4.实施“多合一”问题综合治理。严查堵塞疏散通道、私接乱接电线、违规留宿住人、使用明火和搭建临时建筑等突出问题隐患。
(四)抓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升工程
1.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严控消防安全风险。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河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持续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人员密集场所,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及各部门工作职责。(办公室责任人:办公室负责人;教室责任人:主管教学副院长,管理人:教学秘书及各教研室主任;实训室责任人:主管实训室副院长,管理人:实训室负责人;学生宿舍:副书记及各辅导员配合宿管工作人员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五)强化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提升师生消防安全综合素质
1.开展常态化消防安全警示教育。我院将通过公众号和“学习通”学习平台的渠道,推送消防安全知识,普及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知识,使消防安全教育常态化。
2.强化副科级以上人员学习培训。重点面向副科级以上人员,利用全民消防安全学习云平台(关注“中国消防”微信公众号登陆)开展在线学习。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12月25日前)
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冬春防火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并制订工作方案。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12月26日至2021年3月20日)
细化工作措施,强化责任意识,确保冬春防火工作落到实处。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1年3月21日至3月31日)
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和好的做法,巩固工作成效,建全完善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深刻认识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全面分析研判本部门消防安全形势,加强组织领导,以对教职工生高度负责的态度统筹推进工作落实。
(二)部门联动、多措并举。要以实验实训室安全评估为契机,针对评估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上下联动,多措并举,紧盯问题不放松,形成党政工群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责任,狠抓落实。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确保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我院将于2020年12月31日之前由刘营营负责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及动员布署情况报学院保卫处,每月25日前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按要求报送工作总结。
2020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