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赛项名称
赛项名称:艺术专业技能(声乐表演)
主办单位:人文艺术学院
二、比赛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有关要求,进一步发挥高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的宏观指导和品牌作用,充分展示高等职业院校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方向)的教育教学成果,着力促进学生综合职业能力和创业创新精神的培养,为推出优秀声乐表演人才搭建平台,为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提供人才支撑。
三、参赛内容
本赛项参赛形式为独唱,分为民族唱法、美声唱法、流行唱法三个组别进行。竞赛内容突出专业核心能力展示和综合素养考查。专业核心技能展示包括自选和规定歌曲演唱、新谱视唱。
(一)声乐演唱(分值权重85%)
选手按要求现场演唱歌曲1首。重点考查选手的演唱技能和音乐表现能力。
(二)新谱视唱(分值权重15%)
选手现场抽取视唱题 1 题。准备1分钟时间,而后完整视唱 1 遍。重点考查选手的音乐素质和视唱能力。
视唱题谱式为五线谱。(内容为一升一降,即F大调和G大调)选手可采用固定调唱名法或首调唱名法视唱。采用固定调唱名法酌情加分。
四、参赛方式
(一)参赛对象
音乐表演专业各年级学生。
(二)比赛形式
每位选手按抽签顺序在舞台上先进行歌曲演唱,再进行新谱视唱。将得分按不同权重计算总分,按总分高低决定选手获奖等次。
五、参赛报名
1.参赛选手须于 2023年5月17日前提交参赛信息。
2.由专人负责报名工作。( 电话: )。
六、竞赛规则
1、歌曲演唱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到时即叫停。计时自前奏起即开始,至演唱或尾奏结束,计时停止。演唱两首歌曲时,之间间隙时间计算在规定时间内。(不得超过5分钟)
2、新谱视唱选手准备时间,自现场主持人发出计时口令后即开始计时,到达规定时间即停止。(不得超过2分钟)
3、歌曲演唱须背谱演唱,按歌曲原词。
4、民族、美声唱法的选手演唱一律用钢琴伴奏,需提前录好钢琴伴奏,统一交给音频负责人,演唱不用扩音设备。流行唱法的选手可以采用扩音设备,使用伴奏碟;也可以自弹自唱,使用乐器限钢琴和不插电木吉他(吉他自备)。伴奏碟须自行制作成音乐文件,统一为MP3格式,注明歌曲名称。
5、新谱视唱从头至尾连续进行一遍完成,如中途出错或停下后不得反复,须继续往下视唱。
6、参赛选手应遵守比赛规则和赛场纪律,服从比赛执委会的指挥和工作人员的安排。诚信参赛,拒绝舞弊,一旦发现弄虚作假等舞弊行为,即取消该选手的比赛资格和成绩,并通报批评。
七、成绩评定
1.歌曲演唱、新谱视唱成绩评定采取由评委组集体评分的方法。每位评委依据选手的现场竞赛表现,按照评分标准独立评分。由专门计分人员在统一时间收取评委评分表后统计分数;
2.歌曲演唱和新谱视唱都采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得出平均分的办法;
3.歌曲演唱评分采用百分制,新谱视唱采用15分制。评委评分至小数点后一位,统计分数至小数点后两位。参赛选手的最终总成绩,由歌曲演唱得分按85%权重计算后与新谱视唱得分相加而成。如选手总分相同,则按照歌曲演唱、新谱视唱顺序得分高低,确定名次。
八、评分标准
1.歌曲演唱主要依据选手的嗓音条件,演唱姿态,音准、节奏、乐感等专业素质,呼吸、共鸣、发声、语言等演唱技术技巧,对歌曲的艺术表现能力和水平,以及歌曲的难度等因素,综合评分。
2.新谱视唱主要依据选手的视唱质量和能力,包括音准、节奏、调性、表情处理、流畅性、准确度等因素,综合评分。
3.新谱视唱选手采用固定调唱名法,根据其视唱质量加 0.1—0.3 分,或不加分。如选手视唱得分已经满分,即不再加分。
九.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
二等奖:3名
三等奖:6名
十、比赛评委名单
刘扬 马二红 王佳佳 杨远航 王新娜 丛鑫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