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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艺术学院师德行为规范

日期:2024-09-06 11:42 作者: 点击:[]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部署,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引导广大教师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争做“四有”好老师和“四个引路人”,根据《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北京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是人文艺术学院教师的基本行为准则,是对教师个人品行和职业操守的基本要求。

一、职业道德规范

1.政治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坚定“四个自信”,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得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2.爱国守法。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守宪法原则,遵守法律法规,自觉履行公民义务,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维护社会稳定和校园和谐,自觉遵守保密管理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民族利益、人民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教师的形象和学校的声誉,或危害国家安全、违反法律法规及违背社会公序良俗、过失或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或工作秘密。

3.立德树人。坚持育人为本,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带头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传统美德;遵循思想政治工作规律,知行合一,做学生锤炼品格、奉献祖国的引路人;不得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不得在学校进行宗教活动,不得传播邪教和宣传封建迷信等活动。

4.潜心教学。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潜心教书育人,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为己任;认同学校使命和愿景,关心和促进学校改革和发展,积极维护学校声誉和形象;掌握现代教育理论,更新教育理念,思维要新,视野要广;忠于职守,乐于奉献,终身学习,刻苦钻研;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成才规律,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坚持言传和身教相统一,因材施教,教学相长,持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做学生学习知识、创新思维的指导者。不得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未经学校同意不得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5.关爱学生。严慈相济,诲人不倦,尊重学生人格,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公平公正对待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不得要求学生从事与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宜,不得侮辱、歧视、威胁、打击报复学生,不得在教育教学及科研活动中遇突发事件、学生安全面临危险时,不顾学生安危擅离职守,自行逃离。

6.严谨治学。弘扬科学精神,勇于探索,追求真理,精益求精。遵守学术规范,力戒浮躁,潜心问道,坚持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坚持实事求是,坚守学术良知,反对学术不端;不得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伪造学术经历、不当署名、一稿多投、买卖论文等,或滥用学术期刊、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7.为人师表。言行雅正,以身作则,仪表端庄,举止文明,作风正派,尊重同事,团结协作,规范使用自媒体,自重自爱;学为人师,行为世范,淡泊名利,志存高远;树立优良学风教风,以高尚师德、人格魅力和学识风范教育感染学生;做有理想信念、道德情操、扎实学识和仁爱之心的好老师;不得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公共管理和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校和他人利益,不得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事务,不得与学生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严禁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等侵害行为。

8.奉献社会。坚持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履行社会责任,承担社会义务,提供专业服务,维护社会正义,引领社会风尚,贡献聪明才智,树立正确义利观,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和人类发展进步服务。传播优秀文化,普及科学知识。热心公益,服务大众。主动参与社会实践,自觉承担社会义务,积极提供专业服务。不得假公济私,擅自利用学校名义或校名、校徽、专利、场所等资源谋取个人利益。

9.廉洁诚信。坚持原则,处事公道,光明磊落,为人正直,不得在招生、考试、推优、保研、就业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助学助困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得在工作期间未经学校允许脱离工作岗位、出国(境)。严于律己,清廉从教;不得索要、收受学生、家长及其他利益相关人赠送的礼品、礼金等财物,不得参加由学生、家长或其他利益相关人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推销、代购未经学校审定的教材或教辅资料,不得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不得借开会、调研、培训等名义用公款旅游

二、教学行为规范

1.教师要切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育人贯穿到人才培养的各环节、全过程。注重教育教学过程中对学生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的培养, 以正确的思想观点、严谨的教风师风影响学生。遵循并探索教育教学规律,尊重学生主体地位,更新教育观念,丰富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持续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应做到:

 1)突出价值引领。正确宣传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传播优秀文化,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保持家国情怀,自觉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重视在教学实践中坚定学生理想信念,培养学生良好品质。

2)精心组织教学。严肃对待教学工作中的每一环节,认真备课,认真教学,认真指导。严格按照专业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以及论文指导规范开展教学活动。持续吸收并拓展学术新知,不断充实教学内容。重视教学效果评估与反馈,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改进教学方式方法,提升教学效果和教学质量。

3)严明执教纪律。服从教学管理,遵守授课时间,端正教学态度。做好课堂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加强学风建设,维持课堂秩序,及时批评、制止扰乱课堂纪律的行为。注重职业形象,课堂着装整洁得体,授课语言专业规范

三、学术行为规范

1.教师要坚持追求真理、崇尚科学的研究精神,增强献身科教、服务行业、服务社会的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遵循学术研究规律,勇于探索,潜心钻研,不断提高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以及国际合作交流的能力和水平,勇攀学术高峰。秉持学术良知,遵循学术道德,努力做良好学术风气的维护者,严谨治学的力行者,优良学术道德的传承者。

2.教师在学术研究活动中应做到:

1)秉持科学精神。坚持求真务实、严谨自律的治学态度,力戒浮躁学风,避免急功近利,实事求是,独立思考,敢于坚持真理,勇于修正错误。

2)勇于探索创新。积极投身学术研究活动,瞄准学术科技前沿,注重对前沿理论、关键技术的创新和攻关,加强对原创性、系统性、引领性科学问题的研究。注重学术交流、学科交叉,开放包容,团结协作,不断提升创新能力。

3)恪守学术规范。加强学术自律,坚持学术诚信,遵守学术规范,尊重他人劳动和学术成果。坚决抵制学术失范和学术不端行为,自觉维护学术自由和学术尊严。

四、师生关系行为规范

1.教师要以人为本,热爱学生,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作为首要责任,关心学生的成长进步,教书育人,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循循善诱,构建尊师重道与爱生乐教相统一的新时代师生关系。

2.教师在师生关系中应做到:

 1)尊重学生。公正对待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真诚地了解和关心爱护学生,了解学生发展需要,鼓励学生正当爱好,引导学生 健康成长,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2)关爱学生。对学生有仁爱之心,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加强与学生的交流与沟通,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把解决学生的思想问题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3)包容学生。对学生积极引导、耐心教育,善于采用适当方式加强与学生的沟通,努力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

五、其他行为规范

1.教师应尊重同事,平等待人,致力于构建互敬互助、诚信友爱、和谐共进的人际关系。对于同事的教育理念、学术思想、学术成果给予公正客观的评价;发扬协作精神,善于融入团队,乐于与同事进行专业交流与互助合作,相互学习共同进步。

2.教师应遵守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积极参与学校管理与服务工作,维持校园和谐与稳定,维护学校形象和声誉,为学校发展献计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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