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务处既定工作安排,决定对全校实验(训)室安全工作进行例行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重点
(1)检查危险化学品采购、储存、使用情况,采购量、使用量较大的实验(训)室应当重点检查采购情况是否匹配项目需求,是否存在实验(训)室大量堆积危险化学品的情况。
(2)检查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规章制度、应急演练及记录、应急预案、危险源分布清单。检查实验(训)室台账,目录。
(3)检查实验(训)室卫生情况。
(4)检查实验(训)室用水、用电、用火安全,排查损坏的插座面板、开关、带病使用的仪器等。
二、检查程序
1.查阅资料。查看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规章制度、应急演练及记录、应急预案、危险源分布清单、检查台账等。
2.现场检查。参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训)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版)。
3.反馈意见。检查过程中,检查组要向被检查部门反馈情况,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和要求。
5.限期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当场解决的,要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检查组提出明确的整改要求和时限,限期整改。
6.整改落实。相关部门要根据检查组反馈意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整改计划,于1月30日前将整改报告(院部、实验(训)室、房间、房间负责人、负责人电话、隐患说明列表、隐患整改前照片、隐患整改后照片等)上报教务处。
三、具体安排
由于信息工程学院、公共管理学院、人文艺术学院需要搬迁至舞钢校区,故上述三部门不在本次检查范围内。
相关实验室要做好危险化学品试剂整理工作,易制毒易制爆试剂做到使用完毕及时回库,其他试剂耗材做好妥善保管;各危险化学品仓库做好盘库工作。此次检查完毕后,各学院[部门]自行印制封条封门,封门前要对安全情况进行仔细检查,特别是要断水、断电,关闭相应的设施设备;如有使用气体钢瓶的,要先关闭总阀后关闭分压阀,并做好检漏工作;对不能断电的设施设备要做到按时巡查,通过技防、人防等措施确保安全。封门时拍照(水印相片,带日期时间)留存,下学期开学启封时,同样需要拍照留存,启封时有异样的,必须说明启用原因并上报教务处。
检查时间:2024年1月25日。
联系人:吕龙辉 电话:13523261521 邮箱:zlxyjwc@163.com
教务处
2024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