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管理处是承担学校的资产管理及招标采购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工作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国有资产管理和招标采购相关政策、法规,制定实施学院国有资产管理、招标采购的规章制度。
2、负责学校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国有资产产权界定、资产评估和产权登记工作。
3、负责全校国有资产的台账管理,包括土地、公用房屋、仪器设备、文物及陈列品、校具、图书、无形资产等资产的建卡、建账等工作;负责办理国有资产的调配、报损、报废等申报和审批手续。
4、负责学校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管理工作。
5、负责全校国有资产信息化管理及实施动态监控等工作;负责国有资产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向学校、教育部、省教育厅及上级财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报送国有资产的数据报表工作。
6、完成招标采购项目档案的整理、审核及归档工作。
7、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