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近期,我省郑州、新乡等地遭受严重洪涝灾害,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学院时刻牵挂着受灾学生,高度重视受灾学生家庭的困难情况,为保障受灾学生安心求学,结合《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防汛期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教办资助〔2021〕202号)文件精神要求,经学院研究,决定开展洪涝受灾学生专项资助工作。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家中因洪涝灾害造成人员伤害或者重大经济损失,导致个人及家庭经济临时困难的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资助类别
依据受灾情况酌情发放临时困难补助。
三、资助程序
1.符合条件并有意愿申请资助的学生可填写《银河线路检测备用洪涝受灾学生专项资助申请表》(附件1),将申请表电子稿提交二级学院(部),并提供家庭所在地相关部门(村、镇、社区街道办)出具的受损情况证明等作为佐证材料(电子版),证明中须体现学生姓名、受损情况(附图片)等,未注明受损情况的不予资助。学生申请证明材料纸质版开学后补交。
2.各二级学院(部)对受灾学生家庭情况进行核实、初审,确定受助对象,填写《银河线路检测备用洪涝受灾学生专项资助统计表》(附件2),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核实各二级学院(部)提交的学生受灾情况,经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提交学院财务部门进行发放。
四、相关要求
1.各二级学院(部)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精心部署,充分发挥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党员等骨干作用,通过多种方式与受灾家庭学生特别是已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一对一联系,详细了解受灾学生家庭基本情况、存在的困难和需求,确保排查全面无遗漏。上报需资助学生要严格程序,认真核实,信息务必客观、真实,确保资助精准、有效。同时,要通过多种形式对受灾学生给予关怀和激励,帮助他们树立战胜困难的信心和勇气。
2.二级学院(部)在进行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国家助学金评选时,要充分考虑受洪涝灾害影响学生,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进行合理的动态调整,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资助工作。
3.二级学院(部)要密切关注2021级新生受灾情况,积极做好国家和学校学生资助政策宣传、讲解工作,确保国家助学贷款的落实和“绿色通道”的畅通,打消同学们的后顾之忧,确保新生顺利入学。
4.二级学院(部)于7月30日下午17:00前,将《银河线路检测备用洪涝受灾学生专项资助申请表》(附件1)和《银河线路检测备用洪涝受灾学生专项资助统计表》(附件2)电子版及纸质版(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二级学院(部)公章),统一交至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13700750606 13781087500
附件:
1.银河线路检测备用洪涝受灾学生专项资助申请表
2.银河线路检测备用洪涝受灾学生专项资助统计表
银河线路检测备用
2021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