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考)量化指标体系
项 目 |
最 高 分 值 |
评 议 得 分 |
考评依据及量化分值 |
思想进步4% |
4分 |
合计分 |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主动向党组织靠拢加4分;其他情况视其表现加1-3分,若参与邪教、传销组织,网络散布不良言论等行为,则此项为0分。 |
遵规 守纪 (13%) |
6分 |
合计分 |
□能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管理,系(部)级各类处分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 |
3分 |
合计分 |
□有突出的诚实守信、自立自强或助人为乐、拾金不昧等彰显大学生道德风尚的事迹,加1-3分。 |
4分 |
合计分 |
□一学年内被评为文明宿舍加4分,卫生评比视情况加1-3分,宿舍违纪,视情况扣1-4分。 |
综合 表现 (43%) |
23 |
合计分 |
□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勤奋,按时出勤,学习成绩排名为前5%者加23分,学习成绩排名为6%—10%者加18分,学习成绩排名为11—20%者加13分,学习成绩排名为后21%—30%者加10分;有一门考试不及格科目者扣8分,有两门不及格科目者扣16分,有三门及以上不及格者或作弊行为者此项得0分,无故缺考按不及格对待,缓考不做要求,证书课程按正常教学计划对待; |
12 |
合计分 |
□若有无故旷课或请假行为,旷课一节扣1分,事假5节扣1分,扣完为止。无得满分 |
7 |
合计分 |
□积极参加学院各级各类活动获奖者和校内各类表彰者,获奖证书:省级一次加4分,市级一次加3分,校级一次加2分,系部(学院部门)级一次1分,其他表现优秀者,视情况加1-2分,加满为止。 |
5 |
合计分 |
各类学生干部,视其表现情况,加1-5分。 |
家庭 经济 情况 (40%) |
40 |
单项分 |
□低保家庭学生情况者者加40分。 |
35 |
单项分 |
□孤儿、农村特困救助供养情况者加35分。 |
30 |
单项分 |
□残疾学生、烈士子女情况者加30分。 |
25 |
单项分 |
□父母丧失劳动能力或个人有残疾或家中有人长期重病(提供相关证明县级医疗机构材料),、家庭遭遇突发性自然灾害,如洪灾、旱灾、雪灾、地震和泥石流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根据受损失程度持有关证明,符合条件者加25分。 |
20 |
单项分 |
其他困难情况者加20分 |
一票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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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档立卡家庭的学生可直接申请获得一等国家助学金。 |
一票否决 |
□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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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校级以上纪律处分者;抽烟、酗酒等不良现象者 |
□ 提供虚假承诺、材料、私下拉票、评议过程中无理取闹者; |
□年度学籍注册无通过者;无任何理由拖欠学费者(无结清学费又无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
□ 被投诉现象者; |
附:量化指标体系考核范围一学年,考核结果比例为班级人数的30%。家庭经济情况符合多种选项者,只能选取一种最高得分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