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学院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规范外宿学生管理,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教思政厅〔2007〕4号)、《银河线路检测备用学生宿舍管理规定(试行)》(豫质院学〔2007〕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具体实际,制定本规定。
全日制学生原则上由学院统一安排在校住宿,确有条件或特殊情况需要外宿的学生,必须办理相关手续,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外宿。
一、申请条件
1.申请外宿的学生原则上户口所在地隶属于平顶山市区(以户口簿为凭)或在平顶山市区有固定家庭房产(凭房产证),往返交通方便。具体居住位置在平安大道以南,长江路以北,东环路以西,西环路以东的学生可以申请办理外宿协议。
2.因病不适合在宿舍集体居住等特殊原因的学生,因病需由地市级以上医院(三甲以上医院)出示诊断证明。
二、申请时间
申请和办理外宿手续的时间为:新生在入学报到期间,大二、大三学生在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报到期间。外宿时间的有效期限为一学年,外宿手续为每学年申办一次。
三、审批程序
1.个人申请。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银河线路检测备用外宿安全责任协议书》(见附件1)、《银河线路检测备用学生外宿申请审批表》(见附件2)。申请书应详细说明外宿理由、居住地址、父母姓名、联系方式等情况,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有效证明。
2.学生本人、学生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在《银河线路检测备用外宿安全责任协议书》、《银河线路检测备用学生外宿申请审批表》签署意见、作出安全责任承诺并签名。
3.学生、辅导员、院(系)主任审核签字、盖章。
4.新生交费时,确定不在宿舍入住,已办理完善外宿手续的,不用交纳住宿费。
5.已交纳住宿费的学生,确定不在宿舍入住,凭借交费手续和完善的外宿手续,到财务处办理退费手续(仅限该文件执行之日以前)。
6.学生退寝。批准外宿的学生在接到通知后三天内到所在宿管中心办理退寝手续和财产移交手续。
四、纪律要求
1.外宿学生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遵守校纪校规,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违法活动或做出有损学院名誉和大学生形象的行为,不准在校外租房、更不允许男女生合租房居住。
2.外宿学生必须遵守学院作息时间按时上课(含实习、设计等),不得有旷课、迟到或早退现象。应及时了解学院相关通知、公告,积极参加班级活动和其他集体活动。
3.如果发现外宿学生有违规违纪行为,或不积极参加班级活动和其他集体活动,或发现有其他原因不适宜外宿的,学院将取消其外宿资格,限期回学院住宿。
4.外宿学生办理外宿手续所提供的各种文字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因向学院提供的个人资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及时,导致其利益损失的或造成人身财产安全伤害的概由学生本人负责,学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5.外宿学生应增强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外宿学生在校外因外宿发生的一切事故概由学生本人负责,学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6.各系(部)要做好外宿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建立外宿生登记簿,定期召开外宿学生会议,掌握外宿学生的学习、生活及遵守校规校纪等情况,定期与家长联系,努力做好外宿学生的思想教育和安全教育工作。
五、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银河线路检测备用外宿安全责任协议书
附件2:银河线路检测备用学生外宿申请审批表
银河线路检测备用
2016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