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的《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以及(河南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服兵役资助工作的通知)【教资助2022(175)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管理,现对我校此项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识管理的重要性
进一步规范服兵役国家资助资金使用和管理工作,是完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必然要求,是保障服兵役学生接受高等教育安心学习生活的重要基础,是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要把规范资助资金使用和管理工作,作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服兵役学生接受高等教育、提高就业能力要求的重要举措,切实落实落细,确保符合条件的服兵役学生应助尽助,把服兵役学生资助工作办好、办实。
二、严格受助资格认定
各二级学院(部)及相关部门要切实按照财教[2021]310号和退役军人事务部发[2021〕53号文件精神,对服兵役资助学生的申请,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办理。重点做好以下三点:1、严格学籍学历管理。二级学院(部)要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学籍学历管理制度,规范各项业务流程,及时、准确、完整标注学生的学籍学历信息,确保每个学生的学籍学历状态客观真实有效。2、严格执行教育教学规定。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扩招后高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厅函〔2019〕20号)的通知要求,实行弹性学习的退役士兵,在弹性学习期内,完成不低于2500个学时的学习,其中集中学习(含疫情原因开展的线上教学)原则上不得低于总学时数量的40%,对于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学生,不得享受相应学期内的服兵役国家资助,已经享受的要予以追回。中途退学的学生,按照实际在校学习时间享受相应学制期内服兵役国家资助资金。3、严格审核申请材料流程。各二级学院(部)及相关部门应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程序和条件,对学生提交的服兵役国家资助申请和资格进行认真审查,对不符合相关规定和条件的坚决不予办理,对符合条件并盖章齐全的申请学生都能够享受到相应资助。
三、加强宣传、数据报送和监督管理
各二级学院(部)及相关部门要广泛开展服兵役国家资助政策宣传,使广大学生及时了解相关资助政策;要积极引导学生实事求是申请服兵役国家资助,加强诚信教育,严禁弄虚作假;要持续强化学生资助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增强其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不断提升管理水平。
各二级学院(部)及相关部门要加强服兵役学生资助信息系统数据采集报送工作,坚持“谁采集、谁负责;谁报送、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认真做好受助学生信息跨部门查重,防止重复报送、重复资助,确保服兵役受助学生信息完整准确纳入我省和国家两个信息系统管理。资助部门要认真做好信息系统风险防控,加强学生资助信息安全管理,规范数据应用,确保服兵役学生资助信息的数据安全。
学院财务部门要强化资金管理。在收到上级部门下达服兵役国家资助资金的后,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标准、方式,及时足额将资助资金发放到符合条件的学生手中,不得挤占、挪用、滞留服兵役相关资助资金。
学院纪检监察审计部门要加强服兵役国家资助资金发放工作的监管。省级相关部门将适时开展服兵役国家资助政策落实情况检查工作。对于挤占挪用资助资金、弄虚作假套取资助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四、具体申报流程
各二级学院(部)要高度重视,积极做好政策宣传。专(兼)辅导员要及时了解学生入伍情况,并及时提醒有关学生按时将申请材料报送至二级学院(部)学生资助管理员,以免影响学费补偿。
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报送材料清单
1.在校生登录全国征兵网,填报、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一式两份(A4幅面.正反面打印),由户籍所在地征兵办公室和学院财务处、学生资助中心盖章;
2.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份(原件需审核);
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银河线路检测备用在校生参军入伍保留学籍申请表》一份。
应(往)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报送材料清单
1.毕业生登录全国征兵网,填报、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一式两份(A4幅面.正反面打印),由户籍所在地征兵办公室和学院财务处、学生资助中心盖章;
2.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份(原件需审核);
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毕业证复印件一份(原件需审核)。
退役复学学生报送材料清单
1.学生登录全国征兵网,填报、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一式两份(A4幅面),由退役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和学院财务处、学生资助中心盖章,按剩余学制每年申报一次;
2.退役证复印件一份(原件需审核);
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银河线路检测备用学生复学申请表》或《银河线路检测备用保留入学资格学生入学申请表》一份。
退役入学学生报送材料清单
1.学生登录全国征兵网,填报、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一式两份(A4幅面),由退役安置地(县、市、区)征兵办、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学院财务处、学生资助中心盖章,按学制每年申报一次。
2.退役证复印件一份(原件需审核);
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录取通知书一份(原件需审核)。
五、其他问题
1.所有申报学生必须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s://www.gfbzb.gov.cn/),实名注册,完善信息,自动生成并打印相应表格。提供其它表格均不予受理,涉嫌套取国家资金;
2.对于大一保留入学资格新生,学费减免退役后申请;退役入(复)学学生,直接享受学费减免,不缴纳学费。五年一贯制学生仅补偿大专阶段学费(四、五年级);
3.对于退役士兵入学(2006年含以后退伍的),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严格审核提出申请学生的受助资格(必须加盖退役军人事务局公章,其他公章不予承认,同时“自主择业”无任何修改),杜绝报送未经严格审核的申请材料;
4.各二级学院(部)资助管理员务必于当年9月30日前完成各类在校生入伍、应往届毕业生入伍(含当年3月、9月份两次入伍)、退役复学、退役入学等学生申请资料审核、汇总,同时完成《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管理系统》数据录入、上报工作,并将学生纸质申请材料报送至院学生资助中心(办公楼408室),各类纸质表格要填写规范、加章齐全、签字准确、无胡乱涂改现象、证件真实有效;
5.各二级学院(部)及相关本门严格按照要求文件要求上报各类大学生入伍、退役学生入(复)学申请学费资助材料,超过两年时效期的学生将自动失去享受学费资助资格。如因学院相关部门或个人造成学生经济损失的,自行负担后果及相关责任(含校企合作);
6.自2019年秋季学期起,全日制退役士兵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学期申报),具体申报以年度省资助中心通知为准;
7.根据学院财务制度要求,所有符合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的申请学生,需提供本人建设银行卡号(已激活);
此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学生处。
联系人:周老师 宁老师 7668776 3397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