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深入贯彻《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评选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2020年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教办学〔2020〕59号)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决定在全院毕业生中组织开展2020届省级、院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院计划内2020届全日制普通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信念坚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
2.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秀,获得过校级以上表彰;所修课程未出现不及格情况,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3.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热爱集体、热心公益、乐于助人,在活动中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对响应国家号召,参加国家和我省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贫困县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应征入伍退役复学的毕业生;创新创业意识较强并积极开展创业实践活动的毕业生;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5.在此次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不畏艰险、乐于奉献,冲锋在前、迎难而上的毕业生,条件可酌情放宽,优先评选。
三、推荐名额
各系(部)推荐的省级优秀毕业生人数不得超过本系(部)毕业生总数的2%,院级优秀毕业生人数不得超过本系(部)应届毕业生总数的6%。省级优秀毕业生从院级优秀毕业生中择优推荐,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
四、评选办法
1.班级提名。在班级全体学生充分酝酿的基础上,由班级提出推荐学生名单,报系(部)审核。
2.系(部)推荐。系(部)从各班上报的人选中推荐出优秀学生,在系(部)进行为期不少于三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向学生处推荐。
3.学院组织考察。由学生处、纪检部门对系(部)推荐人选进行逐一考察。
4.学院审核上报。学院全面审核各系(部)提交的推荐学生,依据评选条件和择优原则,确定院级优秀毕业生人选。在确定的院级优秀毕业生基础上按比例推荐省级优秀毕业生,在校内公示,并报省教育厅审批。
五、奖励
1.评出的省级优秀毕业生,由省教育厅授予“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0届优秀毕业生”称号,颁发荣誉证书,记入学籍档案。
2.评出的院级优秀毕业生,由学院授予“银河线路检测备用2020届优秀毕业生”称号,颁发荣誉证书,记入学籍档案。
3.优秀毕业生由学院优先推荐给用人单位。
六、有关要求
1.各系(部)要组织推荐学生认真填写《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见附件2)和《银河线路检测备用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见附件4),审批表统一用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认真填写《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总表》(见附件3)、《银河线路检测备用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总表》(见附件5)、《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在校情况统计表》(见附件6)和《银河线路检测备用优秀应届毕业生在校情况统计表》(见附件7),做到内容真实,各项不得空缺,表格中所有项目数据应准确无误,如出现错报、漏报等问题,责任自负。
2.各系(部)部在报送省级优秀应届毕业生时,同时必须报送1名优秀毕业生典型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电子版),学生处将优中选优报送2名优秀毕业生先进事迹上传到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后期通过学院、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和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hnsbys)等渠道予以宣传。
3.各系(部)在5月20日下午4点前将省院级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纸质一式两份(正反两面打在一张A4纸上)、先进事迹材料电子档(每系部报1份)、附件3、附件5、附件6、附件7的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报送到学生处,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4.因疫情尚未结束,学生还未到校。希望各系(部)通过微信群、QQ群、微信公众号、电话等有效形式广泛宣传,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评选原则,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发现上报材料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取消评审资格。
联 系 人:张银山 陈武涛
联系电话:0375-7668771
电子邮箱: zys1125@126.com
附件:1.2020届优秀毕业生分配名额
2.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
3.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总表
4.银河线路检测备用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
5.银河线路检测备用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总表
6.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在校情况统计表
7.银河线路检测备用优秀应届毕业生在校情况统计表
银河线路检测备用
2020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