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平顶山市委组织部
平顶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文件
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平顶山市财政局
平人社〔2017〕397号
中共平顶山市委组织部 平顶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平顶山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建立情况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编办,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直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中共河南组织部 河南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部厅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建立情况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豫人社〔2017〕83号)要求,加快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建立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切实从根本上解决“吃空饷”问题,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决定对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部门机关事业单位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建立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督查范围
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重点督查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各县(市)、区防治“吃空饷”工作责任部门重点督查本级和下级有关单位。
二、专项督查重点内容
建立防治“吃空饷”长效机制总体情况;严格人员日常管理情况;严格工资发放管理情况;严格离岗人员管理情况;严格监督管理情况;严格责任追究情况。
详见附件《机关事业单位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建立情况专项督查对照检查表》
三、督查工作安排
专项督查时间为2017年12月至2018年1月,分为三个阶段:
(一)全面自查(2017年12月10—2017年12月20日)
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部门对照《机关事业单位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建立情况专项督查对照检查表》,开展全面自查。
自查报告请于2017年12月20日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抄送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财政局。自查报告应包括自查工作组织实施情况、长效机制建立情况、对照 《机关事业单位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建立情况专项督查对照检查表》的自查自纠情况及主要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和相关建议。
(二)督查阶段(2017年12月21日—2017年12月31日)
根据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部门的自查情况,结合全市舆情监控情况,由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组成联合督导组,开展抽查督查。(督查工作另行通知)。
(三)汇总通报阶段(2018年1月20日前)
抽查督查结束后,形成专项报告上报,有关自查及督查情况将向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部门通报。
四、有关要求
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治理和防治“吃空饷”问题的重要性,紧紧围绕建立防治“吃空饷”长效机制开展好专项督查工作,不回避问题和矛盾,做到自查不留死角、督查切实有效,找准短板,查缺补漏,扎实抓好整改。自查过程中要密切关注舆情,做好正面宣传和舆情引导工作。
各机关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作为专项督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建立工作责任制,层层压实责任,对查出的问题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通过建制度、强管理,从源头上防治“吃空饷”问题的产生。
联 系 人:赵郑宏
联系电话:2979968
电子邮箱:pdsrsjsyk@163.com
附件:机关事业单位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建立情况专项督查对照检查表
中共平顶山市委组织部 平顶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平顶山市财 政 局
2017年12月 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