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在第39个教师节来临之际,为集中展现全院教职员工爱党爱国、立德树人、自信自强的精神风貌,团结凝聚广大教职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担负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全面展示党的二十大以来我院教职员工的新面貌,经学院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和先进集体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学院全体在职教职工。优秀教师为一般教学工作人员,其余人员可参评先进教育工作者。
二、评选要求
1.严格按照豫质院党办〔2022〕12号文件的规定进行评选。
2.评选既要突出先进性,又要达到激励全体教职员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目的,同时考虑部门间的平衡。
三、名额分配及时间要求
评选分为三组,由各组推荐候选名单,经主管院领导同意后于2023年9月1日前报学院人事处,然后提交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名额分配详见附件。
四、其他规定
1.有违法、违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情况或有重大安全事故责任者,取消评先资格。
2.严格执行学院《师德师风考核实施办法(暂行)》,对出现师德师风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
3.各单位(部门)评选名单上报前,需征询学院纪委、院工会意见。
附件:银河线路检测备用2023年优秀教师、先进教育
工作者和先进集体名额分配表
银河线路检测备用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