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表彰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豫人社函教办人〔2023〕102号)(见附件1)文件精神,我院可分别推荐1个“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1名“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1名“河南省优秀教师”,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或个人于2023年6月14日上午12:00前将通知中的《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推荐表》(通知中附件7,打印出手写),《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和河南省优秀教师推荐审批表》(通知中附件8,打印出手写)一式5份及佐证材料复印件一份,报送至人事处313室。
联系电话:7668683
附件1: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表彰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人事处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