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任领导
支部书记、院长(主任):田凯
主持学院党政全面工作、培训中心全面工作
副院长(副主任):董贺
负责非学历教育培训、技能鉴定等工作,分管社会培训科、技能培训科。
机构设置
继续教育学院(培训中心)成立于2011年,下设四个职能科室:办公室、技能培训科、成人教育科、社会培训科;设有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站”、“ 平顶山市行政事业单位工勤岗培训考核基地”、“河南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平顶山市再就业技能培训基地”、“平顶山安全员培训基地”;四个科室的主要职能及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室
1、在继续教育学院(培训中心)主任的领导下工作,负责继续教育学院(培训中心)办公室工作。
2、组织全体员工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领导交给的行政、财务、后勤管理方面的各项工作任务。
3、负责对外联系、接待及学院各职能部门的工作协调。
4、继续教育学院(培训中心)各类文件、计划、总结等的起草工作。
5、负责继续教育学院(培训中心)的印章管理。
6、完成继续教育学院(培训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杜延涛 程军旗
电话:0375-7668980
技能培训科
1、负责与有关主考单位、行业协会等联系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的培训、开考事宜,并协调各系部组织培训、考试的开展。
2、负责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站的日常管理和常规鉴定工作的开展。
3、负责我院相关主考单位、行业协会资格证书的审核、办理、发放工作。
4、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李建辰
联系电话:0375-7668980
成人教育科工作职责
成人教育科负责学院学历继续教育的招生宣传与学籍、教学、档案管理等工作。具体如下:
1、负责草拟学历继续教育的各种管理制度等,组织制定与学历继续教育相关的培养方案、教学计划等。
2、负责草拟与学历继续教育计划、总结、相关上报材料和宣传材料。
3、负责与学历继续教育相关的招生宣传报名、学籍注册、课程、考试、学历、档案管理等工作。
4、负责与学历继续教育相关的教学过程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控、检查督导等工作。
5、负责与各校外教学点的联系工作。
6、协助财务处做好学历教学教育的学费催缴工作等。
负责人:焦献策
联系电话:0375-7662369
社会培训科工作职能
社会培训科承担学院对社会服务和劳动培训工作。具体工作职责有如下几点:
1、学院为平顶山市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社会培训科同时承担学院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的相关工作。
2、根据社会所需,结合学院专业特点,依法面向全社会开展各种劳动,就业技能培训和社会服务以及各种岗前陪训。
3、负责承办上级机关和继续教育部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负责人:刘敏
联系电话:0375-7662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