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确保我院寒假期间实验实训室安全,及时排查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和《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学院要求各二级学院结合期末实验实训室工作,对所属实验实训室进行安全自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要求
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安全责任落实到人,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并整改,对不能自行解决的按程序及时申请处理,确保实验室安全防范措施到位。
二.自查内容
1、对上次检查发现的未完成整改的隐患问题“回头看”,自查整改完成情况。
2、各学院依据各自实际情况,参照《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版,节选)检查要点,从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实验场所、安全设施、基础安全、化学安全、机电安全、特种设备与常规冷热设备安全、其他相关安全工作事宜等方面进行自查。
三.自查完成时间
2022年1月9日前完成各实验实训室自查,并将《实验实训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情况》(以下简称《情况》),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lxyjwc@163.com。自查完毕后,确保实验实训室断水断电,关好门窗后粘贴封条。
各二级学院应在放假前完成整改,无法完成整改的,需要在《情况》中说明原因。
(联系人:吕龙辉;联系电话:13523261521)
教务处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