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21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教办函〔2021〕10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现将2021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清明节假期时间为4月3日至4月5日,共计三天。
二、相关要求
1.当前仍然处于疫情防控期间,广大师生员工要强化常态化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减少外出,不扎堆聚集。
2.各单位(部门)妥善安排好应急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并处理好值班期间有关事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值班安排于3月31日(星期三)之前报至党办、院办)。
院办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