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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元旦和寒假放假安排的通知
2022-12-29 15:34   审核人: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16号)精神和学院工作安排,现将2023年元旦和寒假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一)元旦放假时间

2022年12月31日(星期六)至2023年1月2日(星期一)放假调休,共3天。

(二)寒假放假时间

学生暂定于2023年2月11—12日返校报到注册,2月13日(星期一)开始上课。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教职工放假时间为2023年1月7日(星期六)—2月8日(星期三)。2月9日(星期四)正式上班。

二、假期工作安排

(一)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学院总值班室设在办公楼一楼111房间,值班人员由学院统一安排,早上8点到值班室签到,进行交接班;要认真接听电话,做好值班记录,遇有紧急、重要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要立即向带班领导请示报告。各单位(部门)须安排寒假值班,值班表(包括值班地点、人员、电话)于2023年1月6日前报至党办、院办。

(二)切实做好假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各单位(部门)要切实抓好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加强对教职工生进行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加大火灾风险隐患排查力度,及时消除隐患,严防火灾事故。保卫处要加强校园安全管控,定点防护,加强巡逻,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三)扎实做好冬春季流行病预防工作。教职工生要保持良好的卫生和健康习惯,每天定时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保证室内空气的新鲜度和氧含量。乘坐交通工具或者在公共场所时要加强自我防护,应当规范佩戴口罩。符合接种条件的应及时接种新冠疫苗。

 

 

党办  院办

2022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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