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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16号)精神和学院工作安排,现将2023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4月5日放假,共1天。
各单位、各部门要妥善做好假期值班、安全保卫、文明值守等工作,学院总值班和各部门(单位)带班领导、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保持通讯联络畅诵,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节假日期间校园安全稳定。
请各单位、各部门于4月4日中午12:00前,将清明节假期值班表报送至院办邮箱(zlxyyb@126.com)。
党委办公室 学院办公室
2023年4月1日
上一条:关于转发中共平顶山市委宣传部 平顶山市总工会《关于开展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悦读新思想 永远跟党走”平顶山职工经典诵读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3年度“两创两争”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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