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各直属单位:
根据《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顶山市总工会平顶山市企业联合会、平顶山市企业家协会关于宣传贯彻【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通知{平人社}(2012)8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报经领导同意,决定继续为我院职工办理职工团体大病医疗互助保险。依据《平工文》(2022)52号文件(见附件1)的要求,参加职工团体大病医疗保险职工每人需缴纳30.00元,学院补贴30.00元,共计保费60.00元。(交保自愿)
各部门请于11月14日前,将参加保险的人员名单(见附件2)纸质版版交于工会315房间,电子版发送至工会邮箱zlxygh001@163.com。
院工会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