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待志愿者组织
志愿者对志愿服务站工作应抱建设性的心态,多支持、多理解,积极主动参与管理,策划和组织工作,时刻牢记“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
二、对待志愿服务工作
1.工作过程中,要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精神,树立适应社会发展需求的公德意识,倡导团结友爱、助人为乐、无私奉献的新风正气。
2.服从志愿服务的工作安排,虚心听取意见,在服务过程中有问题、有疑虑可向负责单位联系,当面解释清楚,不在背后妄加评论。
3.志愿者在决定参与服务站工作前,必须清楚了解服务的内容和要求,对工作应有充分的心理准备和服务技能上的准备。
4.志愿者作出承诺了的服务必须尽心尽力完成,如因客观原因,确实无法履行承诺的,应做好解释工作。
5.绝不允许利用志愿服务之便,开展促销、营销、传播不良言论等有违志愿者精神的任何活动,绝不允许以志愿服务收取服务费用。
三、对待服务对象
1.秉持互相帮助的平等精神。
2.了解服务对象,明白其真正需要,设身处地为服务对象着想,提供服务时,尊重服务对象的意见。
3.要热情接待服务对象,做好服务登记工作,使用文明用语,服务周到。
4.要尊重服务对象的隐私权,未经允许,绝不公开服务对象的情况或资料。
5.服务中要尽己所能,力求工作做到尽善尽美。